詩班章則

第一章 名稱

  本組織定名為九龍城浸信會 _________________ 詩班隸屬本教會音樂部。

第二章 宗旨

  本班之宗旨為藉著詩歌榮耀神, 藉音樂的美和力量傳揚福音訊息, 帶領會眾, 在崇拜中唱詩,  培養會眾對音樂的興趣作為崇拜和見證的方式。 

第三章 班員

第一條 班員資格

  凡愛好音樂, 有良好音質, 對五線譜有基本認識, 願意奉獻身心為主使用已受浸的基督徒, 有責 任感, 有傳福音抱負, 有服務、合作和謙卑的德性者均有資格申請加入為班員。

第二條 手續

 新班員須填妥表格, 經指揮或音樂部授權人試音合格, 須連續出席練習三星期後, 得成為臨時班 員, 可以參與獻唱。繼續出席練習三個月而出席率超過半數經由職員會備案者, 得成為正式班員, 凡非 本會會友則只為友誼班員。 

第三條 出席

  所有班員必須經常及忠心地出席一切練習、崇拜事奉、特別獻唱、進修會及佈道會獻唱。無故不得 缺席。凡因要事缺席者應速通知聲部長。 

第四條 請假

  凡因事缺席日期較長者, 可向指揮申請請假, 並經由職員會備案, 否則當無故缺席論。 第五條 除 名 

  凡班員於三個月內無故缺席超過練習及獻唱次數總和之半數, 職員會有權將該班員除名。有需要時,  水準如有不遞者, 指揮及音樂部授權人可重新舉行試音,職員會亦有權將水準不遞者除名。凡經除名之 班員欲重返事奉, 必須重新申請, 如詩班員有不符合章則者, 經指揮、聖樂主任及職員會通過亦可被除 名。 

第四章 職員會

第一條 職份

  本班設有 (A)指揮 (B)助理指揮 (C)司琴 (D)助理司琴 (E)聲部長 (F)職員會。以上 A、B、C、 D 項由音樂部委任, E 項由指揮委任, F 項由班員大會選出。 

  職員之職位包括 (1)班長 (2)副班長 (3)靈修 (4)文書 (5)司庫 (6)詩袍管理 (7)樂譜管理 (8)聯誼 (9)總務。 

第二條 職務權責

A. 指 揮 —- 由教會音樂部邀請負責一切班內音樂事宜如指揮及教導。並指導該班班務。 
B. 助理指揮 —- 協助指揮一切音樂事宜, 並於指揮缺席時負責指揮。 
C. 司 琴 —- 由教會音樂部邀請, 負責詩班練習及演出之伴奏事宜。 
D. 助理司琴 —- 協助司琴一切伴奏事宜, 並於司琴缺席時負責詩班伴奏。 
E. 聲 部 長 —-
a. 鼓勵該聲部班員出席練習及了解缺席原因; 
 b. 如有任何緊急通告, 則負責通知該聲部班員; 
 c. 負責分部練習及鼓勵班員對樂譜的認識; 
 d. 須列席職員會, 並負責報告該聲部班員的出席情況。 
F. 職員會 
1. 班 長 (一人):
a. 對外代表本班, 對內統理一切行政事務; 
b. 為職員會會議召集人及擔任會議主席; 
c. 執行職員會決議案; 
d. 根據本班之需要與司庫計劃一年度財政預算。 
e. 負責每次獻唱的集合及紀律事宜。 
2. 副 班 長:
a. 協助班長執行班務並於班長缺席時主持會議; 
b. 協助新班員及使其認識本班之章則與環境。 
c. 負責統計及紀錄每週的出席人數。
3. 靈 修 (一至二人):
a. 負責本班靈修程序之編排; 
b. 鼓勵班員注重事奉態度及靈命追求; 
c. 推動班員互相關心及彼此代禱。 
4. 文 書 (一人):
a. 擔任職員會文書、處理本班來往書信; 
b. 整理會議記錄及協助班長編排議程; 
c. 出版及更新本班通訊錄;
d. 管理本班壁佈板的內容。
5. 司 庫 (一人):
a. 管理本班項款項及收支賬目; 
b. 遵照班長指示及職員會決議支付款項; 
c. 定期編製財政報告。 
6. 詩袍管理 (一至二人):
a. 管理及編排本班之詩袍 
b. 監管清潔及修補詩袍。 
7. 樂譜管理 (二人):
a. 管理本班之樂譜; 
b. 每次練習或演出前預備好所需用之樂譜, 用後分類編排安放妥當。
8. 聯 誼 (一至二人):
a. 促進本班的團結精神及班員間彼此的認識; 
b. 負責本班一切交誼事項。
9. 總 務 (一至二人):
a. 協助本班各項活動之雜務。 

第三條 職員選舉

  1. 凡本班班員均有選舉權; 
  2. 凡正式班員加入本班滿一年, 該年度出席率超過半數以上者均有被選權;
  3. 職員任期為一年,連選只得連續出任該職位三年;職員會每年改選一次,改選應於每年十一月底 前完成, 翌年一月舉行就職; 
  4. 提名委辦會應於每年十月底前召開第一次會議, 商討提名人選及釐訂各職位於選舉時即時提名 的人數; 被提名者答允作職員候選人後, 提名委辦會應於選舉日前兩星期張貼候選人名單;
  5. 提名委辦會是由指揮、正班長、副班長及靈修所組成。 
  6. 若職員提出辭職而經職員會通過者, 其職位得由職員會提名經班員大會通過而委任之。 

第四條 選舉辦法 

  1. 選舉時按照程序來選, 首選班長繼而副班長, 其他按編排而進行;
  2. 在候選名單中, 若不獲選中, 可再在以後各部中被提名;
  3. 選舉方法將會以票選方式舉行;
  4. 選舉過程必須由指揮或指揮委任的音樂部部員負責監選;
  5. 除司庫外, 職員會各職員不能兼任他職。 

本章則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音樂部部會通過。 

詩班員須知

  1. 班員必須出席練詩方可在崇拜時獻詩;
  2. 班員必須守時, 在崇拜開始前集合, 必要時亦須在牧師或主席作開會祈禱時進入詩班台, 否則 不可進詩班台;
  3. 出台前須先查核清楚衣履是否合適及整齊, 詩本是否齊備(預先翻閱每一首詩);
  4. 班員在步進詩班台後即站立不動, 不可轉身、俯首, 放下詩本或手袋等物; 按指揮指示坐立;
  5. 班員在整個崇拜中, 需精神集中, 形神莊重, 不可東張西望, 不可交談;
  6. 班員在崇拜中, 不應合目休息/入睡。



Comments are closed.